五祭
燔祭 | 素祭 | 平安祭 | 贖罪祭 | 贖愆祭 | |
生命的祭 | 生活的祭 | 感恩的祭 | 贖罪的祭 | 贖罪的祭 | |
經文 | 利1 | 利2 | 利3 | 利4:-5:13 | 利5:14-6:17 |
內容 |
將祭牲燒在壇上──火祭的條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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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初熟之物,生活上基本的素物(如:油麵....)拿一把燒在壇
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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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在甘心、蒙恩或還願下將供物呈獻給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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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若誤犯罪或得罪神,須用祭牲贖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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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對神/對良心/對人有虧久時,除了要用贖罪祭之外,需加上額外賠 償 (贖愆祭=贖罪祭+賠償) |
特點 | 要流血、用活祭、用火、全燒、有贖罪的功用 | 沒流血的、至聖的、不是全燒、部份歸祭司 | 不是全燒,單是燒祭牲的脂油 | 脂油全燒在壇上,祭牲要到營外燒 | 要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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屬靈真理 | ~要甘心
1:2-3
~要聖潔 1:3,6 ~要投入 1:4 ~要徹底 1:5-6 ~按所能 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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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要馨香
2:1-3
~花心思 2:4 ~要除酵 2:11 ~要用鹽 2:13 ~歸祭司 2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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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要親自
3:2,12
~獻最好 3:13-17 ~要共享 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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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用祭物
4:3
~要立即 4:14 ~到神前 4:4 ~要流血 4:5-6 ~要憑信 4:4 ~分輕重 4:3-4, 13-14,22-23,27-28 |
~要歸還
6:1-4
~加賠償 6: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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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節期
逾越節 | 無酵節 |
初熟節 | 五旬節 | 吹角節 | 贖罪日 | 住棚節 | |
經文 | 利23:4-5 | 利23:4-8 | 利23:9-14 | 利23:15-22 | 利23:23-25 | 利23:26-32 | 利23:33-44 |
時間 | 尼散日(正月)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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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日十五日開始至第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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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月十六日(逾越節後的安息日次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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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熟節後計起,七個安息日的次日,即五十日又稱為七七節,是選民收穫季節之末 | 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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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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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5日-22日,前後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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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 | 在初十預備羊羔,在正日,將羊羔宰殺,血塗在門楣,門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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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家中的酵除去,有聖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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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初熟之物作搖祭(那時正是大麥初熟的日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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慶祝收割的日子,將新素祭(2個有酵餅)作初熟之物(那時正是小麥初熟的日子) | 要吹角作記念,當有聖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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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姓刻苦己心,大祭司為全體贖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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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各處山上取樹枝搭棚居住7日,要歡樂慶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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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義 | 神拯救選民(越過被擊殺) | 神領選民出來 | 神給人有收成 | 神給人豐富 | 神招聚選民 | 神赦免以色列人全家罪孽 | 神在曠野的引導,眷顧 |
靈意 | 主的流血、受死,使我們越過神的刑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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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領我們從罪中出來,除去我們的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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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的復活,為初熟的果子,引帶以後的收成(屬祂的人將來也復活) | 聖靈的降臨,給人屬靈的豐富與福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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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再來的日子,神招聚選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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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來以色列人全家得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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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來萬國也要朝見神,向神守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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