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
有人說:基督徒在世要作好見証,何謂『好見証』?
我們為何要作『好見証』?
一.
人的責任à榮耀神(林前6:20)
1.
責任的內容
A.
聖經提到我們在世有甚麼責任?
『在身子上』代表甚麼?
B.
在彼後2:1-2提及的人物中,能否榮耀神,為甚麼?
C.
有沒有見過一些自稱為基督徒,但卻不榮耀神的人。
2.
榮耀神的方法(彼前2:12、3:15-16)
A.
聖經提到我們可以怎樣/作甚麼可以榮耀神?
B.
在現實生活中,你能否做到以上樣式?
難不難? 試分享
二.
主的使命à傳福音(提後4:2、太28:18-20)
1.
使命的內容
A.
聖經除了吩咐我們在行為上見証神外,也吩付我們要做甚麼?
為誰做?
B.
若我們這樣做,會有甚麼福份/應許?
2.
傳福音方法(可5:18-20)
A.
主耶穌教導那被鬼附的人如何傳福音?
先向誰傳揚?
B.
試分享主在你身上作了何等的事。
C.
有沒有嘗試與家人和朋友分享信仰?
有沒有難處?
D.
有沒有一朋友和家人,你很想他們信耶穌?
3.
傳福音內容:
福音
1
2 3
1 位獨一的真神:上帝
2 個人類的問題:有罪+要死
3 段救主的事實:降生+受死+復活
4.
實踐的途徑:
A.
邀請對象參加教會聚會
B.
參加教會及團契派單張及佈道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