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
教會在何時被提?自古至今,不同的學者都有不同的意見;筆者嚐試綜合不同的意見, 去探討每個論點,意見背後的論証及局限,從而客觀分析教會被提較正確的立場。
一) 災後被提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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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徒必經過大災難,在災中已去世信徒先復活,二者在空見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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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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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証 |
局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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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帖前4:13-17:去世信徒復活以後,活著信徒先被提;而啟20:4-6:經災難後,先出現第一次信徒復活,所以明顯被提的是在災後發生的。 |
1. 信徒之復活是否只有啟20:4-6的一次嗎?太27:52-53;啟11:11都記有信徒復活的事;而且「頭一次」在原文中可指種類上的頭一(相對不信的人之復活),不是只歷世歷代信徒第一次復活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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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但12:1-3記載經七十個七(同啟示錄所預言災難相似)後,先有「復醒」,復活的事發生。 |
2. 但12:1-3是針對以色列人的命運而說的,不是指教會﹗所以有人復活可能是指信主的以色列人復活(在災難中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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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太24:15-44講到一「大災難」的情況,是對信徒而說的。 |
3. 按上文下理,太24:15-44所說的對象,應是以色列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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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林前15:25,啟11:15的號筒末次,吹號應是相等,所以在災難中,才有吹號,所以信徒必經災難 |
4. 聖經並沒有說林前15:52與啟11:15及帖前4:16之號是相同的,假使相同,啟11:15號是在災中吹的,所以應是「災中被提」,而不是「災後被提」了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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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啟4:19中仍提到地上有教會,「聖徒」在13:7-10出現,所以教會沒有可能在災前被提,教會應在災中 |
5.「聖徒」並不單指教會信徒,也指舊約的選民 (e.g. 詩16:3);另外,啟4-19章如教會仍在,那麼7:9-10「從各國各族…來的,站在寶座」的人又是誰?明顯是指教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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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信徒不可能比不信的人輕鬆,如不經災難,這豈不造成信徒不警醒嗎? |
6. 為何信徒不能比不信的人輕鬆呢?況且信徒也會在基督徒前受到公平的賞賜,這也可激勵信徒努力儆醒作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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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約17:15主表示不求父叫門徒離開世界,所以教會應經歷大災難。 |
7.主表示不求父叫門徒離開世界,但沒有求父叫他們在大災難當中,若果硬要指世界就等同大災難,那麼難道信徒不要死嗎?「死」了也會離開世界,豈不違反聖經,明顯「世界」是相對主升天,主沒有即刻接門徒離開而言的﹗ 8. 若教會是災後被提的,豈不沒有人進到千禧年國度?國度沒有人,怎成國度?亞伯拉罕之應許,有後裔,有地土,怎能真正實現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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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但9:24-27的七十個七,中的七年大災難,聖經明說是為以色列本國的子民的,不是給教會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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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啟3:10講及非拉鐵非教會,免去受試煉之苦,若在災難中,教會仍在,那麼是不是只有非拉鐵非被提,免去受試煉呢?主卻不接其他教會?主豈不偏待那間教會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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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:由於以上論証的種種則疑,災後被提論也沒有太強的聖經支持,惟獨只有啟20:4-6「頭一次復活」稍為有力﹗但卻仍有很多其局限的地方,所以筆者不贊成災後被提之說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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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) 災中被提論
內容 |
信徒在七年大災難中被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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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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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証 |
局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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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但第70個七之頭3.5yrs是太平期間,後3.5yrs是大災難,若在此大災難前被提,頭三年半不可能太平無事。因信徒被提,定定會導致天下大亂﹗ |
1. 教會被提,反令到他們可能因此急需結盟,不想再打仗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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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林前15:52, 帖前4:16與啟11:15之號應該相同 |
2. 沒有證據指明3號相同,因出19:16詩47:5也講及號﹗是否也因此相等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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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大災難開始部分是從神來的,並不是從神來的審判,而神從未應許信徒可以免去人為的災難。 |
3. 怎樣界定「人為災難」及從「神來的審判」是否人為災難中沒神掌管、沒神參與,沒神帶出來的審判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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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啟記載,開始災難並非十分嚴重,到七號後,災難才嚴重,所以信徒在七號前仍在地上。 |
4. 是否在七號前的災難不嚴重呢?難道七印,六號之災也不嚴重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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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啟11:1-3之兩見證人在災中出現,他們理應是信徒,也經大災難﹗ |
5. 啟11:1-3之兩見證人是否一定指教會之信徒,可不可以是144000的猶太人一份子,他們亦是信主的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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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:此論點太多假說,而沒有太確實的聖經根據,所以筆者仍覺災中被提論未能說服,及有證據顯示教會是在災中被提的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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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) 部分被提論
內容 |
不是所有信徒同時被提,較忠心會先被提,其餘要經部分/全部大災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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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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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証 |
局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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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因聖經教導聖徒的被提是有條件性,要「忍耐到底」先得救(太24:13),要等候主臨的(腓3:20),要「順服」(啟3:10) |
1. 太24:13沒說凡忍耐到底就必被提,而所指對象應是以色列人,要他們忍耐,跟隨主,如144000人,必蒙保守經過大災難,並不是被提。而腓3:20只是提醒我們要儆醒等主來,並沒有說明、暗示是被提的條件。另外啟3:10只是給非拉鐵非教會安慰,將來必免災難,沒有說不忠心、不儆醒的不會被提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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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若信徒同時被提,對那忠心,敬虔的不公平。 |
2. 被提並非信徒的終結,他們還要接受基督台前的審判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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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太25:1-30所載之「十個童女」及「按才分責任」之比喻是指信徒被接神國度有不同時間 |
3. 是否明指被提之不同呢?還是指基督台前之審判,獎賞之不同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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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教會是基督身體,主的身體總不能會分割開來被提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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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帖前4:16論到被提,所指是「所有死了的信徒」,「所有還活在世之信徒」。所以教會被提是一次過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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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:此論的基建在「公平」、「行為」上,而且將「神的主權」,「台前審判」觀念混淆,主實有祂的主權(不按信徒是虔誠與否)一次被提,祂恩待誰,就恩待誰,而且在台前審判(基督台前)也可顯明主的公平,所以此論點論據較虛浮、不實,筆者也不同意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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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) 災前被提論
內容 |
信徒得在七年大災難前被提,不經大災難 的。 |
圖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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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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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帖前5:3, 太24:8, 可13:8明載大災難”忽然”臨到,但信徒們卻不在黑暗裡,神不預定他們受刑,所以明顯他們是免去大災難,以致得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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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帖前5:3指「他們」不能逃避災難,但到v.4卻改用「你們」,明顯v.3, v.4有分別,「你們」是指信的對象—信徒。而v4b說「卻不在黑暗裡」。之前「他們」不能逃災難,現說「你們」不在黑暗裡,明顯是一個分別,不同的比較,信徒是(你們)不像「他們」,世界的人一樣,受災難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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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啟3:10說「我必在普天下受試煉的時候,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」,普天下之試煉在幾時,明顯是指啟所記載全球性的災難,而真正信徒卻可免受災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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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帖前4:13-18先說教會被提,5章再說災難來臨,所以聖經的次序是先被提,災難被提,災難才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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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啟1-3中均清楚有「教會」情況,但4-19卻沒提了,因為敬拜轉到天上,地上完全沒敬拜活動,而啟6-19只出現144000以色列人,若教會仍存地上,祂不可能剩下那麼少信徒,而啟20-22教會再重現,6-19的大災難,明顯教會已被提了;而且如教會被提是大災難後發生的,為何啟示錄沒記載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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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林前15:23-24顯示三種復活,第一是基督復活,「以後」是屬主的人,「再後」末期到了,有另一次未信者的復活,所以在末期到了前,(否則不會用「再後」末期到了),信主之人已復活了,而且是(v.24)指主返來,將執政毀滅,明顯要消滅敵神之勢力,所以末期應是大災難末期,因此時有執政的,但終被主消滅,所以末期前應是災難前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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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大災難的目的審判地上的人(啟6:10,11:10,13:8,12,14,14:6,17:8),預備以色列人迎見她的王。這都不屬教會,災難似乎對教會毫無意義,教會也不用在災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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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路21:34-36的那日是忽然臨到,並帶有困苦,所以應指大災難,但信徒竟可以祈求,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,得以站在人子面前,所以能逃避。能「站在人子面前」,不是指被提見主,又指什麼? |
總結
由於以上種種論証,筆者發現災前被提的論點,最有聖經根據及最合乎常理,否則啟示錄寫給七教會的信不是安慰的信,是可怕的信,因為信徒竟要活在災難中。
而且按帖前,啟的次序,也給我們看見先是講信徒被提,免苦難或試煉,再論述災難的臨到,所以筆者同意災前被提,而對於災中、災後、部分被提則有所保留了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