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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解釋婚前婚導的目的

 

A.認識聖經的婚姻觀

B.準備如何進入婚姻

C.改善二人相處的潛在問題

D.認識彼此是否已適合在短時間內進入婚姻

 

2.分享戀愛故事及求婚經過

 

3.從聖經看婚姻

A.世人怎看婚姻

 

B.你又怎看?

 

C.聖經如何說

a.是恩典 (5:19,9:9)

b.是使命 (1:28)

c.是幫助 (2:18)

d.是盟約 (2:13-16)

e.能逃避 (林前7:9)

 

4.從聖經看適婚

 

5.婚前性行為?!

A. 22:16用什麼字眼表達「與未有迎娶的人發生關係」之行為? 從這字眼的表達中,我們看到神是否認同人有婚前性行為?

B.你又認為人若認同意婚前可有性行為,有什麼好/不好的結果?

C.你們可以坦誠分享你們在婚前有沒有性行為?

∼若有,可能要加多3-4次特殊輔導──幫他們如何面對罪,如何得勝,如何重新起來,也與他們有祈禱的時間

∼若二人終不悔改,教會有權不參與他們的婚禮,也不會推薦他們申請教堂行婚禮

∼若真心悔改,也要用至少半年觀察,若趕不及申請教堂,在婚姻註冊處結婚也可以的

∼若已在婚前懷孕,要趕及結婚,可幫他們做婚前特別輔導(參考附錄一)

D.你們兩人在未結婚前在性方面上又要留意什麼事?

 

6.總結

祈禱

 

婚姻神話參考資料:聖經中的婚姻觀

1.婚姻目的

A.獨居不好  

「耶和華神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」創2:18  

B.配搭幫助  

神給人有配偶,為了對方可以成為自己的幫助,一人有一人不足的地方,透過男女各不相同的性情,思考、能力,互相配搭,更能好好管理神創造的天地。  

C.享受恩福  

「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,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,當同你所愛的妻,快活度日,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。」傳 9:9  

∼與所愛的人建立家庭,與她/他快活度日,是人在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,也是上帝賜人美好的恩賜。  

D.敬虔後裔  

「神就賜福給他們,又對他們說:「要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,也要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,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。」」創1:28

「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,他不是單造一人嗎?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。」瑪2:15  

男女結婚,不單為了生養,也有責任、使命建立下一代成為敬虔屬神的兒女。  

E.完成使命  

「神就賜福給他們,又對他們說:「要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,也要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,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。」」創1:28  

∼神對亞當及夏娃說要他們一同治理及管理這地,人的婚姻也帶著使命,共同完成神所交託的工作(例如治理及管理這地、建立教會、在地上榮耀祂!)  

F.免受試探  

「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;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」林前7:2

「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。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」林前7:9  

若一雙拍拖肢體,長期拍拖,但很久也不結婚,很易受試探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  

G.彰顯奧秘  

「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(有古卷加:就是他的骨他的肉)。為這個緣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這是極大的奧秘,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。然而,你們各人都當愛妻,如同愛自己一樣。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。」弗5:30-33  

〜保羅提到夫婦關係時,引伸基督和教會極大的奧秘,奧秘的核心--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,基督是頭,基督深愛教會,為教會捨命,基督與教會也成一體(不分開),所以從婚姻關係上,可彰顯基督和教會的奧秘。  

H.獨身也美  

「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。」林前 7:7

「我願你們無所掛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主喜悅。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妻子喜悅。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。沒有出嫁的,是為主的事掛慮,要身體、靈魂都聖潔;已經出嫁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丈夫喜悅。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,不是要牢籠你們,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。」林前 7:32-35  

∼在聖經中獨身是神給某些人的恩賜,令他們更專心討主喜悅,得以殷勤服事主,當然不是人人有這恩賜。

∼因此不是不結婚之人就是十分怪,不正常,他們可能更無掛慮專心服事主的!!

∼但人若不想結婚,他又不想服事主,他就未必是有獨身的恩賜,有這恩賜的人應是樂於專心服事主,若他沒有,他可能只是單身,不是聖經所說的有獨身的恩賜。

 

2.我適合現在結婚嗎?

∼留意以下【C I D】的原則作參考:

 

C---Commitmentà我願委身於對方?

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創 2:24

∼神設立婚姻的原意是要人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,人若仍沒有委身於對方的心,不願與對方成為一體,讓對方成為自己生命不可分隔、不可分開的一部份,似乎仍未適合進入婚姻中。

 

I---Independenceà我是否能獨立起來?

∼人要離開父母表示人與離開以往原身的家庭,不再倚賴父母,要自己起來,建立一個屬於自己與配偶的家庭,但人若有太多的倚賴父母,不能獨立,似乎仍未適合進入婚姻中。

 

D---Dependenceà我是否願接受/倚靠我的配偶幫助?  

「耶和華  神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」創 2:18  

∼神期望的婚姻是要配偶幫助另一方,但另一方若太獨立暫時未能接受另一半的幫助,似乎仍未適合進入婚姻中。

 

∼當然以上是參考的,每一對戀人也有不同的情況,有一些可能結婚後,靠著主的恩,雙方的努力,改變了不願委身及太依附父母及不願接受幫助的想法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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