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人間的愛情--怎能捨棄以色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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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能捨棄淫婦 |
怎能捨棄以色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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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3 |
4-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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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娶淫婦 |
追討淫行 |
再愛淫婦 |
以色列 的罪行 |
以色列 的被罰 |
耶和華 的無奈 |
耶和華 的審判 |
耶和華 的眷愛 |
I.怎能捨棄淫婦(1:2-3:5)
C.再愛淫婦(3)
1.再愛的命令
(v1)*同第一次的命令(娶淫婦)有什麼不同之處?
a.命令本身而言---難度更高
b.對何西阿而言---要更甘心
2.再愛的象徵
(v1)[
好像以色列人,雖然偏何別神喜愛葡萄樹,耶和華還是愛他們]*
從這節經文中,我們看到神對選民之愛有何特別之處?a.沒法解釋
b.毫不計較
c.主動情願
d.恆久到底
3.再愛的行動(v2)
a.買贖
b.立約
4.再愛的結果
(v5)a.悔改歸回
b.心意更新
c.領受主恩
II怎能捨棄以色列(事實)(4-14)
A.以色列的罪行(4)
1.不義的罪(1-10)
a.民間的不義
i.不義
[因這地上無誠實,無良善,無人認識神]
[但起假誓,不踐前言,殺害,偷盜,姦淫,行強暴,殺人流血....]
ii.惡果
[因此這地悲哀...]
b.祭司的不義
i.不義
(1)從事奉者的質數而看----有知識卻棄掉
[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,你棄掉知識,我也必棄掉你...]
(2)從事奉者的量數而看----數量多但犯罪更多
[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...]
(3)從事奉者的事奉而看----有事奉卻動機不正
[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,滿心願意我民犯罪...]
ii.惡果
(1)棄掉知識--神棄掉他們
(2)忘記律法--神忘記他們的兒女
(3)吃贖罪祭--吃不得飽
(4)祭司多 --榮耀變羞辱
2.淫亂的罪(v.11-19)
a.淫亂---求問偶像
b.警告---猶大不可效法
c.惡果
i.[...現在耶和華要放他們...]
ii.[風把他們裹在....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]
風--外邦人/ 如風--擄去
背經:何1: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