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越障礙、邁向豐盛(1-3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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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備起行 1-10:10 |
踏上征途10:11-14:45 |
曠野飄流 15-20:13 |
超越障礙 20:14-25:18 | 邁向豐盛 26-36 | |||||||||||||
組 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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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預備起行(在西乃曠野) 1-10:10
2.在地生活(5-6)
*重點:
(1)前段是軍事上的組織,此段是生活上的規條;
(2)前段的吩咐對象是『男丁』,此段是『無論男女』
(3)很多「不潔淨」5:1『犯罪』5:6、『污穢』5:20、『清潔』5:28、『為聖』6:8等字眼
(4)中心經文(民5:3)
「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,免得污穢他們的營;這營是我所住的。」5:3
~重點真理『除罪為聖』
A.徹底對付罪污(5)
a.身體的不潔(v1-4)
(1)聖潔準則--非常嚴謹
「你吩咐以色列人,使一切長大痲瘋的,患漏症的,並因死屍不潔淨的,都出營外去。」5:2
〜沒一個是例外的,凡有以上不潔的情況都要出到營外。
(2)面對污穢--絕對遠離
「都出營外去」「免得污穢他們的營」
參考「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既有這等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。」林後7:1
〜即使是親人、領袖也沒有例外,絕對遠離
b.對人的虧負(V5-10)
(1)來到神前--坦白認罪
「他要承認所犯的罪,將所虧負人的,如數賠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也歸與所虧負的人。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,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;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。」5:7-8
〜「為他贖的公羊」代表犯罪的人要來到神面前,承認自己有罪,並且求神潔淨(藉祭)
(2)來到人前--額外抵償
「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」羅13:8
〜若虧負人的,如數賠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
c.配偶的不忠(疑恨)(V11-31)
(1)疑恨素祭--思念罪孽--神給人有回轉的機會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人的妻若有邪行,得罪他丈夫,有人與他行淫,事情嚴密,瞞過他丈夫,而且他被玷污,沒有作見證的人,當他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,他丈夫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他,他是被玷污,或是他丈夫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他,他並沒有被玷污,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裡,又為他帶著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,不可澆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;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,是思念的素祭,使人思念罪孽。」5:12-15
〜若丈夫懷疑妻子行淫,可以將妻子帶到神面前,並加上以下祭品
*祭:來到神面前,不可空手朝見神
*素祭:將生活所得的獻給神,是至聖的火祭
*疑恨素祭:一般素祭,但沒加油及乳香,代表有瑕疵,可能有不馨香的情況(有人不潔),人看見此祭,使他有機會想自己是否至聖,有否不馨香的表現。
(2)咒詛苦水--公義審判--神給人有公義的明証
「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,站在耶和華面前。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裡,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,放在水中。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髮,站在耶和華面前,把思念的素祭,就是疑恨的素祭,放在他手中。祭司手裡拿著致咒詛的苦水,要叫婦人起誓,對他說:『若沒有人與你行淫,也未曾背著丈夫做污穢的事,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。你若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,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,(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),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,肚腹發脹,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,成了誓語;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,要叫你的肚腹發脹,大腿消瘦。』婦人要回答說:『阿們,阿們。』
」5:16-22
「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;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審判。」來13:4
*此苦水有咒詛成分,人若真有行淫,可令她肚腹發脹,大腿消散,換來是審判,但她若沒犯,則免受這災,也還她的清白。
B.甘心追求聖潔(6:1-21)
〜面對罪污,可消拯地遠離,但更即極的人,是選民可追求更分別為聖的拿細耳人生活。
a.甘心追求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,就是拿細耳人的願(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;下同),要離俗歸耶和華。」6:2
〜男女也可以的,是自發作拿細耳人,歸神為聖
b.遠離世俗
「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,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做的醋;不可喝什麼葡萄汁,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。在一切離俗的日子,凡葡萄樹上結的,自核至皮所做的物,都不可吃。」6:3-4
〜不能飲酒及吃關乎酒的東西(葡萄),聖經常將世俗及酒放在一起,酒和世俗也是令人陶醉沉迷的事情。
c.特意歸神
「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,不可用剃頭刀剃頭,要由髮綹長長了。他要聖潔,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。」6:5
「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,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,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。」6:7
〜不剃頭,作為刻意離俗歸神的記號
d.嚴守聖潔
「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,不可挨近死屍。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,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,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。」6:6-7
「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,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;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,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。」6:12
〜不可挨近死屍,若偶然沾染,要重新由頭開始作拿細耳人,是對聖潔標準十分嚴謹!
e.蒙神悅納
「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: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,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,就是一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,一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,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,」6:13-14
「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,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。」6:18
〜當滿了離俗日子,人要來到神面前獻祭,可在會幕前剃頭,代表神已悅納他的心意,可將他的頭髮記號燒在神前。
C.憑信捉緊祝福(6:22-27)
a.起行者捉緊神的賜福
「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;我也要賜福給他們。」6:27
〜有『賜福』、『保護』、『臉兒』、『賜恩』、『仰臉』、『平安』等字眼,代表人起行,除了要有個人追求聖潔外,也需要神的賜福。
b.祝福者捉緊神的應許
「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;我也要賜福給他們。」6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