帶
來 歸 我 |
||
拯救選民—脫離轄制 |
設立舊約—建立關係 |
建造會幕—與人同住 |
1-18 |
19-24:8 |
24:9-40:38 |
二.設立舊約----建立關係(19-24:8)
〜神的心意不單是要使選民脫離埃及,得著自由,更願意與他們建立關係,透過甚麼與他們建立關係?就是西乃的約----今日我們講的舊約
1.設立約原意(19:1-6)
A.建立關係的心意
「『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,你們都看見了,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,帶來歸我。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,遵守我的約,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,因為全地都是我的。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』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。」19:4-6
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,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;從前未曾蒙憐恤,現在卻蒙了憐恤。」彼前2:9-10
a.揀選子民
「耶和華專愛你們,揀選你們,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,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。」申7:7
b.分別出來
〜「聖潔」有分別出來意思,同其它民族、國家不同。
c.歸於真神
〜是「我的」是「屬神的」,正如萬物也屬於神一樣,與神有關的。
d.擁有尊貴
〜「祭司」是尊貴的,有榮耀的身份
e.承擔責任
〜作為「祭司」的責任是將人帶到神面前,選民在萬國中也有責任,讓外邦人能認識神的榮耀。
B.維持關係的關鍵
〜要遵守神的約,簡單來說是聽從祂的話。
2.領受約的預備(19:7-25)
A.百姓甘心遵守約
「摩西去召了民間的長老來,將耶和華所吩咐他的話都在他們面前陳明。百姓都同聲回答說:「凡耶和華所說的,我們都要遵行。」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覆耶和華。」19:7-8
B.真神降臨西乃山
a.目的
(1)信服神僕
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「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裡,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的時候可以聽見,也可以永遠信你了。」於是,摩西將百姓的話奏告耶和華。」出
19:9
(2)敬畏真神
「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,耶和華對我說:『你為我招聚百姓,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,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,可以學習敬畏我,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。』」申
4:10
(3)聽神聲音
「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,自神造人在世以來,從天這邊到天那邊,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,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?這樣的大事何曾有、何曾聽見呢?」申4:32-33
〜從而看到耶和華與假神的分別
b.預備
(1)自潔
「耶和華又對摩西說:「你往百姓那裡去,叫他們今天明天自潔,又叫他們洗衣服。」19:10
(2)謹慎
「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定界限,說:『你們當謹慎,不可上山去,也不可摸山的邊界;凡摸這山的,必要治死他。不可用手摸他,必用石頭打死,或用箭射透;無論是人是牲畜,都不得活。到角聲拖長的時候,他們才可到山根來。』」」19:12-13
c.反應
(1)百姓們懼怕
「到了第三天早晨,在山上有雷轟、閃電,和密雲,並且角聲甚大,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。」19:16
(2)西乃山成聖
「摩西對耶和華說:「百姓不能上西乃山,因為你已經囑咐我們說:『要在山的四圍定界限,叫山成聖。』」」19:23
C.摩西上山領受約
「耶和華降臨在西乃山頂上,耶和華召摩西上山頂,摩西就上去。」19:20
「耶和華對他說:「下去吧,你要和亞倫一同上來;只是祭司和百姓不可闖過來上到我面前,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。」」19:24
3.頒下約的內容(20-23)
A.十誡命令
「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:」20:1
「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,就是十條誡,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。」申4:13
〜與神建立關係的約,即西乃之約,也是聖經所講的十誡,十誡是神的命令,不可不守的。
a.內容精意
「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那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」太22:35-40
〜包含了愛神、愛人的道理
(1)敬愛真神
(A)獨一的主
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」20:3
(B)單事奉祂
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。」20:4-5
(C)尊神為聖
「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」20:7
(D)分別歸神
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。」20:8-9
(2)愛人如己
「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」羅13:8-10
(A)愛父母
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20:12
(B)愛鄰舍
(a)不加害別人
〜不可殺人
「不可殺人。」20:13
〜不可姦淫
「不可姦淫。」20:14
〜不陷害人
「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」20:16
(b)不虧欠別人
〜不可偷盜
「不可偷盜。」20:15
〜不可貪婪
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20:17
b.注意事項
〜當他們看到神降臨在西乃山後,惟恐他們因此對神作出不合真理的回應,所以頒下十誡同時,有一些注意事項:
(1)不造神像
「你們不可做什麼神像與我相配,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。」20:23
(2)聖潔造壇
「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,不可用鑿成的石頭,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,就把壇污穢了。」20:25
〜人可能很想對這位可畏之神有回應,會造壇敬拜神,但神吩咐不可用鑿成的石頭造,惟恐他們在上頭動家具,露體有不潔。
B.典章細則(21-23)
「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:」21:1
〜前面題及西乃約的重點是十誡,但十誡的細則又如何,怎樣執行,神透過典章將十誡精意的細則教導子民。
a.關乎守安息日誡命的延伸----善待鄰舍
〜安息日的條例包含了關乎如何對待奴僕與寄居的人。
(1)善待奴僕
「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: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必服事你六年;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」21:1-2
「倘或奴僕明說:『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,不願意自由出去。』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(或作:神;下同)那裡,又要帶他到門前,靠近門框,用錐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永遠服事主人。」21:5-6
〜守安息日的目的,是要給奴僕有休息的機會,而從安息日更延伸至第七年給他們自由選擇離開或不離開。
(2)顧念婢女
「人若賣女兒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。主人選定他歸自己,若不喜歡他,就要許他贖身;主人既然用詭詐待他,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。主人若選定他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待他如同女兒。若另娶一個,那女子的吃食、衣服,並好合的事,仍不可減少。」出21:7-10
(3)不負寄居
「不可虧負寄居的,也不可欺壓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;若是苦待他們一點,他們向我一哀求,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,」22:21-23
(4)恩待貧窮
「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,你若借錢給他,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。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,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;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,是他蓋身的衣服,若是沒有,他拿什麼睡覺呢?他哀求我,我就應允,因為我是有恩惠的。」22:25-27
(5)使人舒暢
「六年你要耕種田地,收藏土產,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,不耕不種,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;他們所剩下的,野獸可以吃。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。「六日你要做工,第七日要安息,使牛、驢可以歇息,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。「凡我對你們說的話,你們要謹守。別神的名,你不可提,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。」」23:10-13
b.關乎不可殺人、孝敬父母誡命的延伸----執行公義
〜不殺人代表不加害別人,也延伸到打傷人、帶人、動物傷人、出口傷人等案件,如何處理?必需有公義的對待。
(1)治死的類別
(A)有意打死人者(21:12-14)
(B)打父母者(21:15)
(C)帶人口者(21:16)
(D)咒罵父母親者(21:17)
(E)有意與無意殺害有孕的婦人者(21:22-25)
(F)任憑動物傷人者(21:29)
(G)觸死人之動物(21:28)
(2)賠賞的類別
(A)打傷人者(21:18-19)
(B)無意打死奴婢者(21:20-21)
(C)打傷孕婦者(21:22-25)
(D)打傷奴婢者(21:26-27)
(E)不遮蓋令別人牲畜跌死者(21:33-34)
(F)自己動物傷了別人動物者(21:35-36)
c.關乎不可偷盜誡命的延伸----不虧欠人
(1)關乎財物
(A)牲畜----盜竊者要加倍賠還
「人若偷牛或羊,無論是宰了,是賣了,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,四羊賠一羊。」22:1
(B)田產
(a)任憑牲畜吃人田產者----上好賠還
「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,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裡去吃,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。」22:5
(b)燒毀別人田產者----必要賠還
「若點火焚燒荊棘,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,站著的禾稼,或是田園,都燒盡了,那點火的必要賠還。22:6
(2)關乎看守之物(被盜竊或遺失)
(A)要認真處理
「若找不到賊,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,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。「兩個人的案件,無論是為什麼過犯,或是為牛,為驢,為羊,為衣裳,或是為什麼失掉之物,有一人說:『這是我的』,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,審判官定誰有罪,誰就要加倍賠還。」22:8-9
(B)要公平對待
(a)要有足夠的證據
「人若將驢,或牛,或羊,或別的牲畜,交付鄰舍看守,牲畜或死,或受傷,或被趕去,無人看見,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,手裡未曾拿鄰舍的物,本主就要罷休,看守的人不必賠還。」22:10-11
(b)要承擔看守責任
「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偷去,他就要賠還本主;」22:12
(c)若屬意外不需賠
「若被野獸撕碎,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,所撕的不必賠還。」22:13
(d)本主也需負責任
「人若向鄰舍借什麼,所借的或受傷,或死,本主沒有同在一處,借的人總要賠還;若本主同在一處,他就不必賠還;若是雇的,也不必賠還,本是為雇價來的。」22:14-15
(3)關乎貞操
(A)娶她為妻
「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,與他行淫,他總要交出聘禮,娶他為妻。」22:16
(B)交出錢來
「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,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,交出錢來。」22:17
d.關乎不可姦淫誡命的延伸----不能容忍
(1)屬靈姦淫
「行邪術的女人,不可容他存活。」22:18
「祭祀別神,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,那人必要滅絕。」22:20
(2)屬地姦淫
「凡與獸淫合的,總要把他治死。」22:19
e.關乎不妄稱耶和華神的名誡命的延伸----尊神為聖
(1)不毀謗神
「不可毀謗神;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。」22:28
(2)分別歸神
「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,不可遲延。「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。」22:29
(3)成為聖潔
「你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。因此,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,你們不可吃,要丟給狗吃。」22:31
f.關乎不可作假見證誡命的延伸----誠實公正
(1)不妄作見證
「不可隨夥佈散謠言;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。」23:1
(2)不佯而不見
「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,總要牽回來交給他。」23:4
(3)不屈枉正直
「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。」23:6
(4)不可受賄賂
「不可受賄賂;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,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」23:8
g.關乎不可有別神誡命的延伸----專一事主
(1)記念真神
(A)記念神的拯救----除酵節
「你要守除酵節,照我所吩咐你的,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,吃無酵餅七天。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,因為你是這月出了埃及。」23:15
(B)記念神的恩典----收割節
「又要守收割節,所收的是你田間所種、勞碌得來初熟之物。並在年底收藏,要守收藏節。」23:16
(C)記念神的豐富----收藏節
(2)上好獻主
「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。「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23:19
(3)勿拜別神
「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,不可事奉他,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,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,打碎他們的柱像。」23:24
(4)福禍選擇
(A)單事奉主的福份
「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,他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,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。你境內必沒有墜胎的,不生產的。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。凡你所到的地方,我要使那裡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,擾亂,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。」23:25-27
(B)敬拜偶像的惡果
「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,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。你若事奉他們的神,這必成為你的網羅。」23:33
4.傳講約的過程(24:1-8)
A.神僕忠心的傳講
「摩西下山,將耶和華的命令典章都述說與百姓聽......」24:3
B.百姓同聲的承諾
「......眾百姓齊聲說:「耶和華所吩咐的,我們都必遵行。」」24:3
C.以血立約的憑據
「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,說:「你看!這是立約的血,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。」」24: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