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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版

第六課:傳道與神蹟

引言:  以色列人是 神的選民,藉他們因遵從 神的律法而蒙福來吸引萬民歸向 神,可惜以色列人不理解 神的心意,把遵守律法看為得救的方式,偏重在外在的死守律法,而無視心靈的真實。在耶穌基督在世之時,律法因歷代不住加上的人為條例,已成了人不能背負的軛,人以能守人為律法而自誇自欺, 神反倒不是那麼重要,人對 神的認識著實有很多的歪扭及誤解,人對彌賽亞的應許由屬靈的盼望變成地上政治的期望。

主耶穌在地上的傳道是要把人帶回 神的面前,將律法真正的一面揭示出來,指出信心才是得救的要求,因生命未改變又豈能活出討 神喜歡的生活呢?主耶穌本身正把 神真實的一面將向人表明出來,祂行使的神蹟是為要人認出祂的真正身份──彌賽亞、救主,因而相信祂所傳講的真理。主耶穌傳道的對象先是猶太人,因 神的應許是先給與他們的,當他們拒絕 神的恩典,救恩才轉向外邦人,開始新的時代──教會(恩典)時代。

A)登山寶訓

登山寶訓是將主耶穌在不同時候的講論收集而編排在一起,因主耶穌首要的對象是針對猶太人,當中有很多的話是針對他們的錯誤,為要改正他們的思想,但因他們的背景與外邦人不同,他們是等候彌賽亞的,故他們需要用遵守來顯明他們是真心的相信接受主,所以在馬太的記載中是先遵守後才可以得福,但對基督徒而言則是因蒙受 神恩而應如此生活。

1)國民的品性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五:1—12

在論及天國子民的品格,先以「有福了」作開始,可是我們仔細看的時候,會發現這些福正為世人所棄絕及逃避的。這些都是關乎人內心的問題,主耶穌要人注意的是內裡的生命。因攔阻人認識救恩是人自己!有下述的品性及意向必使人認識 神!

a)虛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

「虛心」原文作「靈裡貧窮」,虛心是對屬靈需要的感覺,無礙於外在的一切,而能發現自己的屬靈真象,才會甘心接受主的評價及管治,這樣才會真正的去追求並獲得永恆的恩福。那時的猶太人因守律法而滿了自我眾多的稱讚,未能謙卑主前承認自己的需要。我們當靠主自省,認識自己的真象,又肯順服 神並專一倚靠祂的恩典,這樣我們的謙卑才有根有基,更要藉服事別人來使謙卑成長。這品格能見證天國的真實。

b)哀慟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

「哀慟」是指因認識自己屬靈的事實(彌賽亞國度為公義的),而為罪及失敗在 神面前哀慟,這憂傷帶來歸向 神的結果。我們今天也當要有這樣的操練,在主前悔罪並用 神的眼光來看罪及離棄罪,我們的心靈才有平安。

c)溫柔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。

「溫柔」是安靜地順服 神的旨意,直到 神的旨意成全, 神的名得著榮耀,而不是我們所想到的懦弱膽怯。「溫柔」更是一種屬靈的控制力,在別人錯誤而不合理對待我們的時候,正好考驗我們的溫柔的品性。溫柔的人在永世裡必更多得著 神的產業。

d)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

正常的人是有飢渴的現象,相反病者是失這需要的感覺。靈性也當有正有正常的口味,就是義的渴慕,愛慕得著 神餧養,靈性(心靈)的飽足在於與 神有正常的關係。

e)憐恤人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

「憐恤」乃是 神的愛的具體表現,對受苦者不僅施與同情,還不附任何條件來伸出援助之手,要救他們脫離痛苦,當受到別人傷害之時,不但寬恕更能忘記別人的錯誤,放棄施與刑罰而給與同情。當人經驗 神的憐恤又向人分享憐恤,人的內心的情況會改變,使他能更能多受憐恤與及與人分享。

f)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。

「清心」原是指清潔和沒有混雜之意,在此的意思是人的心被 神潔淨,而且這心是單純並專注的仰望 神,並沒有分心之意。看見是心靈的事情,人真實碰到 神之時,人的喜樂是沒法言喻。人若清心則可以從萬事萬物中看到 神自己。

g)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。

神的和睦不單是使沒有紛爭,更包含了善良及和悅,在思想及心靈上的安寧。必稱為 神的兒子,因為他們的生活正反映出這位和平之 神的樣式,不但世人要如此的承認,甚至 神也要稱讚他們。

h)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

「受逼迫」與「受罰」是兩回事,因彌賽亞國度來臨前有敵 神的勢力,人要行義必受逼迫。因信仰而面對從世人來的逼迫是早已預言,需要有寬大的心來接受。

i)人若因我辱罵你們,逼迫他們,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他你們,你們就有福了。

主耶穌教導門徒一出路,思想 神的話,想到那些為義受逼迫的先知,為守住 神的道,並因站在主那邊而快樂,由此而知道自己走對了路。要專心眼望永恆,為有份於永恆的賞賜而感恩。

2)國民的使命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五:13—16

為世上的鹽及世上的光,是表明要有公開美好的見證,要將好行為照在人的面前,腓二:14—16。在世上產生影響的作用,活出上述品格是我們影這世界的方式。屬主的人就有履行使命的責任!

3)天國的律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五:17至六:18

主耶穌的話主要是糾正人對律法的錯誤觀念,從而對 神的話有正確的態度,因得救是從聽道而來的。

a) 神的律法是美善的,是因著人的生命不行而歪曲,又因著人的敗壞及自驕自傲而被更改,主耶穌來是為完全律法,藉著祂在地上實際的生活遵行律法,活出律法的精意,見證 神的榮美。

b)與文士們所教的義比較     太五:21—48

因當時的宗教領袖將 神的標準降格在人自定的水平上,為要藉遵行人為律法來自誇自捧。但主耶穌針對為人的動機,將人的虛假揭露,並領人更深入的思想 神的心意。

c)與文士們所行的義比較     太六:1—18

那時代的宗教領袖常在公開場合表演敬虔,他們所關心的是別人的稱讚及欣賞,但主耶穌教導人要有真實的敬虔,不是故意引人注意而自顯為義,真正評論人的是那位在暗中察看的父。

4)國民的生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六:19至七:12

屬主的人當保守自己活出真正合 神心意的生活來,當留心生活上的陷阱及試探!

a)個人的生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六:19—34

i)論真財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六:19—23

勿以地上的財寶為滿足及小心錢財的迷惑,應有屬靈的判別力,更當追求積財在天,因這才是真正的聰明。

ii)論憂慮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六:24—34

勿因錢財而有憂慮的表現,要相信 神必看顧,因祂是天上的父,莫以為需要瑪門的協助才可過活,應當先求 神的國及 神的義,因父會將一切需要的加(多加)給祂的兒女。

b)待人的生活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太七:1—12

i)論論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七:1—5

因真正的判別是 神自己,並且論斷人的往往亦有犯同樣的錯,而且是更大的錯,論斷多是出於人的偏見,人當先自省才再看別人。當時的宗教領袖正應了主耶穌這話,因他們的偏見使他們不能真正的認識主。

ii)論辨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七:6—12

要認識有些人為敵擋真道的,要有智慧的與外邦人相處,需要求父賜下智慧來判別及面對。但當謹記願意別人怎樣待你們,也要怎樣待人。

5)勸勉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太七:13—29

a)進窄門與走窄路:勿行容易的路而不肯付代價走主的路,進門(得救)是第一步,走路(成長)是第二步,未得救的人談不上生命的成長。

b)防備假先知:從人所結果子知道人是否真屬主,勿為假先知引離 神的道。真實屬主的人是遵行天父旨意的,而不是靠外在的行為或工作來作根據。

c)兩等的根基:為對人的題醒,勿單單聽道,要真實的行道,才可以承受考驗及沖擊,並在信仰上堅定不移。

B)神蹟的行使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八至九章

馬太在此不是按時間的先後來記載,而是將主耶穌在不同人身上所施行的神蹟編輯在一起,目的是顯明祂是那位 神所應許的彌賽亞來。神蹟是為要顯明主的身份及吸引人去認識主的恩典。

1)潔淨長大痳瘋的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八:1—4

大痳瘋可以說是當時代的絕症,病患者是需要與所有人隔離,成了被眾人所憎惡的人,因凡摸他的不但成了被玷污的,還極可能被傳染的。身體與心靈更是長期都受盡折磨,但主耶穌竟然摸這人,使他「立時」潔淨了。由全身長滿大痳瘋變成潔淨的,這神蹟是無法推諉的。

2)醫百夫長的僕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八:5—13

主耶穌不用直接的接觸,只需用話就可以將在異地的人醫好,並且是主耶穌說話,就「立時」痊癒了。

3)醫彼得的岳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八:14—15

是因患熱病甚重而不能起來,但主耶穌只一摸就使她痊癒,並且她「起來服事」,能服事表明她的癒痊是「立刻」並「完全」的,否則剛病癒的人又豈能服事呢?

4)醫治一切的病者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八:16—17

此為顯出主應了先知以賽亞的話,証明主為那要來的彌賽亞。在主所行的神蹟中;見到主的能力及慈愛。

5)平靜風浪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八:23—27

門徒中有多人是經驗極豐富的漁夫,加利利海又是他們所熟悉的,但最有經驗的漁夫們都同懼怕會喪命,表示出這是一場極可怕的風浪,但主耶穌只一斥責就平靜了風和浪,這是使大自然順服的權能,惟有 神才可以作出這樣的吩咐。

6)鬼入豬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八:28—34

這兩個被鬼附的人,是被一群鬼所附,從豬的數目看至少有二千隻鬼,但按牠們的名稱來看,應約有六千隻鬼(參馬可福音),但主耶穌只一吩咐,鬼便不能再附在人身,主耶穌勝過鬼是極其容易的事,甚至鬼都要順服在主的命令下,顯明 神的大能。

7)醫治癱子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九:1—8

這神蹟中爭拗的是主耶穌有否赦罪權柄,因只有 神才有此權柄,但主耶穌為顯明祂有赦罪的權柄,而以醫治癱子作印證,並且經文中顯出主耶穌知道人心所想,表明祂實在是 神的兒子!

8)醫治血漏婦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九:18—22

一切醫生都不能醫治她,但只因一摸主的衣裳繸子便「立刻」癒痊,可見主的能力何等浩大!

9)醫治管會堂者的女兒        太九:23—26

當主耶穌到達她家時,她已死了,但因主的話而使她復活,顯出主有使死人復活的能力。如約五:28的應許。

10)開瞎子的眼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九:27—31

主能開他們的眼表示主為 神,詩一四六:8及賽卅五:5。

11)趕出啞吧鬼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太九:32—34

這亦表示主為 神,賽卅五:6。

 

 

學生版

第六課:傳道與神蹟

A)登山寶訓    太五至七章

1)國民的品性          太五:1-12

a)虛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(虛心才會發現需要及尋求 神)

b)哀慟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(因認識自己屬靈光景而哀慟,為罪傷痛才會就神而得安慰。)

c)溫柔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。(因持定 神心意而得賞賜)

d)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(會尋求神才得飽足)

e)憐恤人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(內裡改變得更易受憐恤)

f)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見神。(單純專心的仰望 神)

g)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。(顯出 神的樣式)

h)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(國度來臨前有敵 神勢力)

i)人若因我辱罵你們,逼迫你們,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他你們,你們就有福了。(想及行在 神喜悅中而得安慰及快樂)

2)國民的使命          太五:13-16

為世上的鹽及世上的光,是表明要有公開美好的見證,要將好行為照在人的面前,腓二:14-16。

3)天國的律法          太五:17至六:18

a)主來為完全律法,把律法真正的意義表明出來。

b)與文士們所教的義比較──針對為人的動機,為更深入的。

c)與文士們所行的義比較──教導人要有真實的敬虔,不是故意引人注意而自顯為義。

4)國民的生活          太六:19至七:12

a)個人的生活

i)論真財寶─勿以地上財寶為滿足及小心錢財迷惑,應有屬靈的判別力。

ii)論憂慮──勿因錢財憂慮,要相信 神必看顧,先求 神國及 神義。

b)待人的生活

i)論論斷──因真正的判別是 神,並且我們很多時亦有犯同樣的錯。

ii)論辨別──要認識有些人為敵擋真道的,要有智慧的處外邦人。

5)勸勉          太七:13-29

a)進窄門與走窄路──勿行容易的路而不肯付代價走主的路。

b)防備假先知────從人所結果子知真,勿為假先知引離 神的道。

c)兩等根基─────要真實的行道,才可以承受考驗及沖擊。

B)神蹟的行使    太八至九章

1)潔淨長大痳瘋的  太八:1-4   

2)醫百夫長的僕人  太八:5-13   

3)醫彼得的岳母   太八:14-15  

4)醫治一切的病者  太八:16-17 

5)平靜風浪     太八:23-27 

6)鬼入豬群     太八:28-34

7)醫治癱子     太九:1-8  

8)醫血漏婦人    太九:8-22  

9)醫治管會堂者的女兒    太九:23-26  

10)開瞎子的眼    太九:27-31  

11)趕出啞吧鬼    太九:32-34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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