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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書概論:

A)緒論:由約書亞記至以斯帖記,為聖經中較易掌握的書卷,因它們是歷史事實,非倫理性的,所以很容易明白。

1)分類:

a)按時間分類:

i)被擄前之歷史:約書亞記至歷代志下──說明以色列在迦南地的生活,但結論是他們得罪 神而引致被擄的結果。

α約書亞記:他們得進入迦南是藉著 神的幫助。

β士師記至歷代志下:指他們在迦南地得罪 神。

ii)被擄後之歷史:以斯拉至尼希米記──說明猶太人在外邦之生活,但顯明 神有保守在其中。

α以斯拉記:有機會回國重建聖殿。

β尼希米記:得有高位能重修聖城。

γ以斯帖記:地位更被提升,被擄之人成為王后, 神藉此來保守聖民。

b)按時代分類:

i)士師時代:約書亞記至路得記──說明 神揀選及興起人來管理自己的百姓,是 神治的時代。

ii)君王時代:撒母耳記上至歷代志下──百姓要求立王,說明是人治時代,以色列後分南北國,南國的帝位是以世襲方式,北國帝位是從政變而得。但仍表現出 神給人機會,可惜人不會把握機會,愈治愈亂,直到亡國。

iii)外邦時代:以斯拉記至以斯帖記──說明猶太人被外邦人管理,從而知人若不要 神管,人自己管理,愈來愈亂,使自己淪為被外邦人管理,但 神仍存留保守。

2)重要性:

a)透過歷史能以色列人有更深的認識:

i)在迦南地的歷史:從進迦南至被擄約有八百年歷史。

α士師的管理,是比較族長式,以有能者居之,他們生活比較散漫而分佈很廣。

β有君王治理,有完善的制度度與政制,是組織相當的完善的時代。

γ順服 神的治理則國泰民安,離棄 神則混亂敗亡。

ii)在外邦的歷史:

α以色列人材輩出,不但得高位又被外邦人尊重。

β以色列人能回國及作自己的事,三次的回歸由三位不同君王在不同時代下今。

γ說明 神是有能力保守看顧,雖淪為被擄之人,他們仍能一直高陞︳不致滅族。

b)透過歷史看見 神的作為:

i)約書亞記:從歷史看到 神使人得勝,幫助以色列人戰勝並分取迦南地。

ii)士師記至列王紀:從歷史看到 神對人的忍耐寬容,以色列人雖一再軟弱犯罪, 神仍有忍耐而未使他們速速的滅亡。

iii)列王紀至歷代志:看到 神定意揀選就不變更,在列王紀中常題 神揀選了大衛,歷代志使人看到 神揀選了以色列就不變,從族譜中看到 神的揀選,列王紀結束是以色列被擄,歷代志結束是回歸,顯明 神不變的揀選。

iv)被擄後的歷史書:看到 神的保守與看顧,在以斯拉記中看到 神保守了聖殿,尼希米記中看到 神保守了聖城,以斯帖記中看到 神保守了聖民。這三樣都是以色列的核心。

B)士師時代

1)約書亞記

a)作者:約書亞(書廿四:26)

i)以法蓮人,為嫩的兒子,原名為何西阿,意拯救,摩西替他改名約書亞,意耶和華拯救,其希臘文即「耶穌」,民十三:8。

ii)曾領以色列人戰勝亞瑪力人,出十七:13。

iii)為摩西的幫手,曾隨摩西上山領受律法,出廿四:13。

iv)曾守候臨時的會幕,出卅三:11。

v)為十二探子中有信心之二人中的一位,民十四:38。

vi)為摩西的接任人,民廿七:18—23。

vii)為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及得地,申卅一:23。

b)著書時間:約書亞晚年,書廿四:26。

c)著書地點:示劍,書廿四:26

d)特色:

i)為完成神救贖的一本書,因不但領出埃及,更領進所應許之地。

ii)為一本戰爭史。

iii)與摩西五經的關係

α創......申:希望,書:得產業。

β出:救出,書:進入。

iv)進迦南為藉著約書亞(救主),非藉摩西(律法)。

v)與以弗所書相映,留下靈戰秘訣。

vi)本書中的神蹟曾備受爭議,但今天已被證實是真實無偽。

e)主題:得應許地

f)鑰節:書廿一:44—45

g)分段:

i)進應許地 書一至五章

ii)得應許地 書六至十二章

iii)分應許地 書十三至廿四章

h)基督的預表

i)約書亞

ii)耶和華軍隊的元帥

iii)朱紅色線

i)信息

i) 神在約書亞記開設了一個新的方式──藉律法書(聖經)得教訓,並認識 神的心意,而不是與以往一樣的用異夢或異象來指示人。

ii)摩西的過去,不能改變 神的定旨,因 神是信實的,祂所應許的,祂必定成就。

iii) 神是公義,因此祂恨惡罪惡及追討罪,並且我們看到罪的可怕。

iv)軍事行動表明我們靈性的戰爭,甚麼會成為我們生命中的攔阻,我們當竭力的除去,並因信靠 神才可以享受安息。

2)士師記

a)作者及著書日期:有可能為先知撒母耳所寫的,因

i)四次提到「以色列中沒有王」,可見作者應在君王時代才著書。

ii)由士十八:31及廿:27,可見作者應在約櫃被擄離開示羅之後著書。

iii)猶大拉比及早期基督徒均以為是撒母耳著書。

b)特色:

i)以色列人的靈性程式為循環式:安息─→悖逆─→受壓─→呼求─→士師

ii)本書不是按年代編排,因十七章以後實是士師時代早期的歷史,用作總結當時黑暗的一面。

iii)本書有兩個開始,士一:1,二:6

iv)有最古一個寓言。

v)有最偉大莊嚴的戰歌。

vi)聖經中惟一的女士師。

vii)記載了以色列人歷史上的黑暗時代。

viii)記載了第一個拜偶像的利未人。

ix) 神所用的器皿都是微小的,顯明得勝是出於 神,人當專心的倚靠 神。

c)主題:以色列的衰盛史。

d)鑰節:士廿一:25

e)分段:

i)小引 士一至三:6

ii)衰盛的經過 士三:7至十六章

iii)附錄 士十七至廿一章

α宗教上的敗壞 士十七至十八章

β道德上的敗壞 士十九至廿一章

f)基督的預表:士師

g)信息:

i)說明人叛離 神的傾向,以色列人沒有澈底的遵行 神的旨意,貪圖一時的安逸及利用仇敵的服役,而招致被引誘去事奉偶像,惹動 神的怒氣及審判。

ii)說明 神的公義,犯罪必招致審判,並且再犯是加倍的受罰,但又說明神的恩典和信實,每次的認罪,總帶來 神豐富的恩典及恢復安息。七次的叛逆是人代表人完全的敗壞,但七次的施恩是顯出 神絕對的恩慈來。

iii)犯罪的年日雖是不被 神記念的,但卻使 神擔憂非常。

iv)人若不讓 神作王,結果必是任意而行,繼而招 神審判,得罪 神是從忘記 神開始的。

3)路得記

a)作者及著書時間:有可能為撒母耳先知。

i)得一:1 ,英譯:「 NOW IT COME TO PASS IN THE DAYS WHEN THE JUDGES RULED...... 」,為士師時代的過去。

ii)得四:17—22,有大衛的家譜,可見必在大衛受膏後。

b)發生的年代:可能在士師時代的早期。

i)太一:5,波阿斯為喇合的兒子。

ii)可能在俄陀聶及以笏年間。

c)特色:

i)聖經兩卷以女子的名為書名之一,而且是一個外邦女子得進入君王之家譜的記載。

ii)被譽為希伯來文學中的珍珠,為士師時代中「沙漠中的綠洲」。

iii)全書人物全為正面及全書洋溢愛。

iv)突出揀選的真理,為救贖的最好例子。

v)愛人如己的真理透切地活現出來。

vi)介紹大衛的家譜。

vii)全書論愛但未出現「愛」字。

viii)為猶太人在五旬節時誦讀。

d)主題:美麗的愛

e)鑰節:得一:16

f)分段:

i)愛的跟隨 得一章

ii)愛的服事 得二章

iii)愛的順命 得三章

iv)愛的結合 得四章

g)基督的預表:波阿斯

h)信息:

i)藉救贖和合一,人才可以得到真的安息。

ii)顯示平凡人能為 神所用及 神暗中保守工作。

iii)本書中充滿了愛的信息,但不是男女的情史,而且路得對婆婆的忠貞的愛,說明了愛的能力可以勝過一切的難處。

iv)外在苦難不應作為離棄 神的藉口,離棄 神的結局是自招災禍和不幸,但歸回 神卻帶來了祝福和安息。

v)在士師時代道德敗亡,但從本書中看到婚姻的鄭重一面,婚姻是 神聖高尚的旅伴生活。

C)君王時期

1)撒母耳記上

a)名義:「撒母耳上下」本為一卷,更早時列入「列王紀」,因撒母耳這時代成為轉捩點──由士師時代進入王國時代,故用撒母耳命名。

b)作者:

i)撒母耳

α為利未支派,哥轄子孫,代上六:1—28

β出生由於禱告,終身為拿細耳人。撒上一:10—11

γ最後之士師,集士師(君王)、祭司及先知於一身。更被 神稱為禱告的人,詩九十九:6。

δ由他親手膏立首個君王及膏合 神心意的王。

ii)迦得:大衛時代的先知,曾在大衛逃亡時給與指引, 神曾藉他問大衛選哪一災。

iii)拿單:大衛時代的先知,曾指示大衛不可建殿,曾責大衛的罪。

c)著書日期:大衛年間。

d)特色:

i)由士師時代進入君王時代。

ii)由祭司時代進到先知時代。

iii)首次用「萬君之耶和華」,撒上一:3。

iv)首次用彌賽亞之名,撒上二:10。

v)首次發現「以迦博」撒上四:21,「以便以謝」撒上七:12,「願王萬歲」的字樣。

vi)首次說到先知學校及「先見」之名。

vii)首次論 神對君王的任務。

viii)「大衛的約」(撒下七:8—17)之出現。

e)主題:王國的興起

f)鑰節:撒上十三:14、十五:22、撒下七:12—13。

g)分段:

i)不合 神用的士師 撒上一至四章 (以 利)

i)合 神心意的士師 撒上五至七章 (撒母耳)

ii)不合 神用的君王 撒上八至十五章 (掃 羅)

iii)合 神心意的君王 撒上十六至撒下廿四章 (大 衛)

α流離的時期 撒上十六至卅一暲

β得意的時期 撒下一至十章

γ失意的時期 撒下十一至廿四章

h)基督的預表

i)撒母耳

ii)大衛

i)信息:

i)各樣生活經驗中禱告所發的力量。

α 神答允禱告。 撒上一:10—28

β藉禱告將勝利賜給人。 撒上七:5—10

γ在憂傷中求告主。 撒上八:5—6

δ祈禱中從 神學會秘訣。撒上九:15

ε不代禱為罪。 撒上十二:19、23

ζ 神棄絕則不聽禱告。 撒上廿八:6

ii)儀式主義與形式主義的災害(以利的鑑戒)及不能忍耐與部份順從之禍(掃羅的鑑戒)。

iii) 神是看內心,我們切不可以自己外在的工作和成績來向人,向己,甚至向 神自誇。

iv)凡要從 神的應許得著成功的,就必須忍耐,並且專一的倚靠祂。

v)大衛靠恩作王,離開 神就墮落,最出色的王仍有弱點,反映立王的後果。

vi) 神的公義必追討罪,甚至祂的名受虧損也要施行審判,但人若真心悔改必蒙潔淨及赦免。

2)撒母耳記下

a)特色:

i)首次論神對君王的任務。

ii)「大衛的約」(撒下七:8—17)之出現。

b)主題:大衛所統治次時期。

c)鑰節:撒下七:12—13

d)預表:

i)基督的預表:大衛

ii)罪人蒙恩的表記:米非波設的故事

f)基督的預言:撒下七:8—12

e)信息:

i)凡要從神的應許得著成功的,就必須忍耐,並且專一的倚靠祂。

ii)大衛靠恩作王,離開神就墮落,最出色的王仍有弱點,反映立王的後果。

iii)神的公義必追討罪。

iv)真心悔改必蒙潔淨及赦免。

3)列王紀上下

a)作者:可能為先知耶利米。

i)因著書時第一個聖殿還在。

ii)書中句法多與耶利米書句法相同。

b)特色:

i)用年老的大衛作開始,以衰老表示以色列國度走下坡。

ii)「效法他祖大衛」成為列王具體的榜樣和標準。

iii)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罪」常出現。

iv)出現兩個偉大的先知──以利亞及以利沙。

v)很多審判的應驗,如對以利家的刑罰、對建耶利哥城的審判。

c)主題:王國的衰敗

d)鑰節:王上十五:11、26,王下十七:18、廿三:26

e)分段:

i)二 王 王上一至十一章 (大衛與所羅門)

ii)二 國 王上十二章至十六章 (南國猶大與北國以色列)

iii)二先知 王上十七至王下九:4 (以利亞與以利沙)

iv)二結局 王下九:5至廿五章 (北國亡於亞述及南國亡於巴比倫)

f)基督的預表

i)所羅門

ii)以利沙

g)信息:

i) 神的子民在地上的國度興衰的原因──敬畏 神與否。

ii) 神先給與人悔改機會,在人不聽從後才發義怒。

iii)罪為會傳染,如尼八兒子耶羅波安的罪。

iv)天上的寶座永不失敗, 神保守憑自己的應許永不落空及計劃得以成全。

4)歷代志上下

a)作者:可能為以斯拉

i)文辭、體裁、句法都是和以斯拉記極為相似。

ii)為回國後的作品,代上九:1—2

iii)作者對聖殿、祭司、事奉條例熟悉,並記載特別詳細。

iv)歷代志下與以斯拉記相連接,代下卅六:22—23及拉一:1—4,近乎相同。

b)名義:原名意義為「 日記」或「記事 」。

c)特色:

i)冗長的族譜。

ii)以祭司的角度著書,以 神的話語及看法來記載來解釋歷史。

iii)對聖殿、祭司、事奉條例有清楚的記載。

iv)只記猶大國的歷史,並宣稱為以色列。

v)特別論到 神為祂的子民所顯出的許多作為(代上四:9—10,五:20—22,十一:14,十二:18,十四:2、11,十八:13)

vi)特別論 神宣佈祂公義的審判(代上五:25—26,六:15,九:1,  十:13—14,十五:23,廿一:9—12)

vii)記猶大國分裂後的五次的復興。

viii)記 神四次大施拯救。

d)主題: 神不改變的揀選

e)鑰節:代上廿九:11—12,代下廿:20

f)分段:

i)第一種分段

(a)族譜 代上一至九章

(b)大衛王之歷史 代上十至廿九章

(c)所羅門之歷史 代下一至九章

(d)猶大諸王 代下十至卅六章

ii)第二種分段

(a)耶路撒冷的民 代上一至十章

(b)耶路撒冷的王 代上十一至廿九章

(c)耶路撒冷的殿 代下一至卅六章

g)信息:

i) 神的偉大和人應給與的地位,雖人常遠離 神, 神仍為治理全地的。

ii) 神對事情的看法和解釋與人全然不同。

iii) 神眷顧那倚靠和尋求祂的, 神也為審判者及赦罪者, 神在任何的事情上也得到榮耀。

iv)要過信心及得勝生活須尋求、相信、事奉和愛主。

D)外邦時代

1)緒論

a)擄後史書的目的

i)按時間來說,以斯拉記最早,以斯帖記第二,尼希米記最後,但 神在此的記載是有特別的記載,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是指出 神要恢復祂的見證,以斯帖記是指出 神保守祂的見證人。

ii)破壞是容易的,但要恢復則要相當的時間,從建殿到建城用了約一百的時間。在作恢復的工作中有從撒但而來的攔阻,但更難是 神的子民,因著 神子民跟不上 神就製造了更多的困難。

iii)以斯拉記中聖殿的重建表示人 神關係的恢復,但關係的恢復更重要在遵行 神的律法。尼希米記中重建城牆是實際生活的必須,城牆成了他們生命的保障,但真平安則在乎住在他們中間的 神。以斯帖記重點在 神暗中保守聖民,無以斯帖記,則無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,聖民若失敗, 神的見證便不能及早恢復。

  b)歷史背景:

    北國以色列因信仰敗壞而招 神的審判, 神藉亞述人把他們擄去,亞述人把其他國家的人遷入北國以色列的國土,混雜了各國及以色列的信仰。這些人成了回歸的猶大人極大之難處,他們要求一同建造聖殿,從而作出破壞的手段,猶大人卻表示出決絕的態度,更引來仇敵加倍的逼害,他們一直利用政治的勢力來加以壓制,因當時的猶大地沒有波斯的首長管治。及後尼希米本回來修建城牆,因他是波斯的重要官員,又為王身邊的要員,仇敵自然不敢輕舉妄動,也未能作出不合事實的控告。但更重要是 神親自施恩,使得重建工作順利。

b)年代

波斯君王

主 前

聖 經 大 事

有 關 經 文

主 前

古 列

559─530年

下令准以色列人回國

拉一:1—4

538年

   

所羅巴伯領第一批選民回歸

拉二

538年

   

神祭壇建成並立了聖殿的根基

拉三:1至四:5

536年

甘 拜 西

530─522年

     

士 每 第

522年

     

大利烏I

521─486年

哈該發預言

哈該書

520年

   

撒迦利發預言

撒迦利亞書

520─518年

   

聖殿完成

拉五至六章

515年

薛 西

(亞哈隨魯)

485─465年

仇敵控告以色列人

拉四:6

486年

   

以斯帖被選為王后

斯二:17

479年

亞達薛西I

462─424年

亞達薛西下令停止重建耶路撒冷

拉四:7—23

約464─458年

   

以斯拉領第二批百姓回歸

拉七至十章

458年

   

尼希米率第三批百姓回歸

尼希米記

444年

   

尼希米再率另一批百姓回歸

尼十三:6

約430年

   

瑪拉基發預言

瑪拉基書

450─430年?

2)以斯拉記

a)作者:以斯拉 拉八:1 為第一生自稱

b)名義:幫助

c)特色:

i)常題神施恩的手(特別六章後)。

ii)百姓能回國重建聖殿為神施恩的手。

d)主題:重建聖殿

e)鑰節:拉一:5

f)分段:

i)第一次回國 拉一至六章 (有形聖殿的重建)

α諭令 拉一章

β回國 拉二:1—67

γ獻禮 拉二:68—70

δ建殿 拉三至六章

1.建殿 拉三章

2.攔阻 拉四章

3.責備 拉五章

4.完工 拉六章

ii)第二次回國 拉七至十章 (無形聖殿的重建)

α諭令 拉七章

β回國 拉八:1—34

γ獻禮 拉八:35—36

δ建殿 拉九至十章

1.難處 拉九:1—4

2.責備 拉九:5—15

3.完工 拉十章

g)信息:

i)復興必須出乎 神。

ii)每一次的復興必定有撒但的阻撓和破壞。

iii) 神的工作不可讓不信的人混進來參與。

iv) 神的兒女們應當注意 神的話語, 神的聖殿和我們分別為聖的見証。

3)尼希米記

a)作者:尼希米 尼一:1 為第一人自稱。

   i)父親名叫哈迦利亞,有一弟兄名叫哈拿尼,其他家庭資料不詳,也不知他如何任朝廷官員。尼希米大約是在所羅巴伯在耶路撒冷工作以後,在波斯國內出生。

  ii)他為王的酒政,是王身邊的重要官員,主要的工作是嚐王所喝的酒,並確定當中是沒有下毒的,按當時王室職位通常都附帶另外的職任,尼希米並不是王唯一的酒政,因他有三個月沒有供職。從尼希米的工作迅速有效,他可能與一些重要的職務有關。

 iii)按當時的風俗,酒政必須是一位太監,經文中沒有尼希米已婚的證據,並且他可以出入女眷的閨房的說法,支持了他為太監的事實。尼六:11也有暗示,對比申廿三:1。

b)名義:耶和華是安慰

c)特色:

i)有很多人名或名單。

α工作名單表示 神記念。

β回國名單,為調查人口的藍本。

γ立約名單,為決心行主道的人被 神記念。

δ居住耶路撒冷名單,表示肯服務聖城肯犧牲,被 神記念。

ε祭司名單,為獻城典禮中聖職人員選拔的資籵。

ii)很常記禱告:約有十三次記與禱告有關,凡事禱告。

d)主題:重建聖城

e)鑰節:尼一:9—10,二:18

f)分段:

i)城牆的重建 尼一至六章 (有形城牆的重建)

α介紹建城者 尼一至二章

β建城牆之事 尼三至六章

ii)律法的重建 尼七至十三章 (無形城牆的重建)

α重核人數 尼七:1—73

β重頒律法 尼八至十章

γ重分居地 尼十一章

δ行告成禮 尼十二章

ε執行禁令 尼十三章

g)信息:

i)每一次的復興必定有撒但的阻撓破壞,禱告、克苦和忍耐是作成 神工作的祕訣。

ii) 神的工作不可讓不信的人混進來參加。

iii)有形城牆為保護人肉身的生命,無形的城牆為保護人靈性的生命。

4)以斯帖記

a)作者:末底改 斯九:20,23

b)名義:天上的明星

c)特色:

i)沒有提及 神的名(在原文的斯五:4有I.H.V.H.即耶和華之意)因聖經論 神的事,雖未見 神的名,但見 神的手,作者以事實証明 神的實在。

ii)常題筵席(每次筵席均發生嚴重的影響)

α王的筵席,斯一:3

β以斯帖的筵席,斯五:5,七:1

γ普珥節的筵席,斯九:17—18

iii)很多日期是說明歷史的真確性,表示不為虛構,更從普珥證明是真實歷史的記載。

iv)很多太監的名字(說明他們很有影響力)。

d)主題:神保守聖民

e)鑰節:斯四:14

f)分段:

i)危機 斯一至五章

α危機前的事件 斯一至二章

β危機的伏線 斯三:1—6

γ危機的臨到 斯三:7至五:13

ii)生機 斯六至十章

α個人的生機 斯六章

β全族的生機 斯七至十章

g)基督的預表:末底改

h)信息:

i)神有暗中的保守,在一件極普通的事上,也可看出神的工作。

ii)行善及作惡的結局都是肯定的,前者可遭一時的患難,但至終必蒙 神賜福。

iii)在很多事的背後,我們可以遇到 神,亦可見到撒但。

iv) 神在人過去的種種安排是為他日的特別用途,人若不肯遵行 神的旨意, 神可以另開通道,但這人卻被 神放棄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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